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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邵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01/2023-28294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23-09-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22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

邵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探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仅包括局机关本级,下属机构邵阳市驻京维稳劝返办经费支出依照当年具体工作做出预算,由市财政局下拨经费。经费开支列入本部门年度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信访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仅包括局机关本级,下属机构邵阳市驻京维稳劝返办经费支出依照当年具体工作做出预算,由市财政局下拨经费。经费开支列入本部门年度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总计2,035.27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66.19万元),上年相比,减少192.07万元,减少减少8.62%,主要是因为根据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2022年度支出总计2,035.27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3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2.07万元,减少8.62%,主要是因为根据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669.09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09万元,占58.0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700.00万元,占41.9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98.41万元 (不含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263.08万元,占79.02%;项目支出335.33万元,占20.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9.0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87.65万元,减少19.36%,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69.09万元(不含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187.65万元,减少19.36%,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63%,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7.65万元,减少16.22%,主要是因为预算执行率提高,结转结余率减少,合理使用当年及结转指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1.94万元,占87.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5.14万元,占5.6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0.52万元,占3.1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1.48万元,占3.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2.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信访事务08(项) 。

年初预算为563.64万元,支出决算为84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项)

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1年结转的三重点工作成效奖励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年初预算为34.09万元,支出决算为3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

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追加岳爱吾福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

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一致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

年初预算为2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一致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

年初预算为7.73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

年初预算为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3.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0.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3.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万元,完成预算的55.7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数一致,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9.28%,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2.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数一致,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2.59万元,增长25.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2021年公车经费上年度未确认支付,在2022年支付2022年积案化解任务重、督查用车多,车辆老化,维修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占8.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62万元,占91.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9个、来宾127人次(精确到个位数),主要是接待省督导组及县乡级信访人员发生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2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维修过路过桥费及保险开支,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为办公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08万元,降低20.93%。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8万元,用于召开省局调研会议人数9人,内容为督查信访积案化解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会议,人数156人,内容为市宣传部组织市委中心组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开支培训费1.20万元,用于开展信访业务培训,人数68人,内容为信访相关业务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8.7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3.4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7.79%。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全市信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提质增效、进位争先”目标不动摇,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作为,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以实干实绩实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作出邵阳贡献。全市信访总量15179件人次,同比下降30.9%。到国家信访局走访人次同比下降82.9%,赴省走访人次同比下降65.7%。重复信访件数同比下降29.1%。群众参评率、参评满意率走在全省前列。“治重化积”专项工作持续加压推进,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2050件已经审核化解2045件,总审核化解率99.7%;再次信访件5件,总再次信访率0.3%。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段均实现“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新宁县、城步县、洞口县成功创建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信访总量仍然偏大。虽然信访总量降幅明显,但因为基数大,绝对量仍较为靠前,排在全省第四。部分信访人恶意重复信访、借机施压的现象较为突出,双清区陈礼向国家局重复写信59件次,网上投诉超过50件次的有邵阳经开区岳鲜花,市应急管理局马万升,邵东市唐佑阳、金凤姣,4人共计441件次,其中岳鲜花一人重复投诉261件次,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全市信访总量特别是到国家信访局的总量。

2.信访结构仍待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市群众到国家、省、市、县、乡信访量呈“倒金字塔”结构分布,到省进京信访量占到全市信访总量的五成,说明基层解决问题和吸附群众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层级越高群众网上信访的占比越高,到国家信访局、到省信访局的网上信访占比均超过50%。三是信访系统中乡镇登记的信访事项仅101件人次,仅占全市信访总量的0.07%,说明最基层的乡镇一级作用发挥不够,且对信访事项没有做到应录尽录。

3.业务办理仍需加强。上级对信访工作的考核指标越来越量化、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精细,并且部分指标带有“不可逆”性,这就对信访业务的办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全市信访“六率”完成情况较去年有了长足进步,但在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上还存在瑕疵,没有达到100%,群众参评率和参评满意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国家信访局督办件办理上还存在明显短板,超期未汇报率和汇报后再次信访率偏高,是影响考核成绩的主要失分点。

4.涉访风险仍然突出。一方面,涉征地拆迁信访问题仍是顽瘴痼疾,全市群众反映此类信访问题共680件,同比上升3.2%,占全市信访总量的10.6%。群众因征地拆迁问题到各级信访部门集访41批814人次,占全市集访批次、人次的18.6%、9.2%。另一方面,集资融资信访问题串联聚集风险较大。全市群众反映此类信访问题共520人次,其中集体访共506人次,人次占该类信访总量的97.3%。该领域集资形式多样,爆点较多,防控难度较大,我市之前有夕阳红老年公寓、纳诺、助友投资受损群体,自盛大金禧爆雷后,11月以来群众反映集资融资信访问题大幅上升。同时,因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叠加导致市场秩序、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劳动保障等新增热点问题,亟需引起重视;涉法涉诉、揭发控告领域信访问题再度上升;临近岁末,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能集中爆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市财政局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信访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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